各地油价可以自主调整吗现在-各地油价可以自主调整吗
1.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价格)
2.成品油价格再次调整,它的售价都和哪些因素有关?
3.国家油价下调!油价能回到6元时代吗?
4.国办发2006 19号文件
5.关于油价的问题
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价格)
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新闻动态--新闻发布”公布的成品油调价信息,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山西省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55元和150元。98号汽油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普通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___
附表:_
备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成品油价格再次调整,它的售价都和哪些因素有关?
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再次打开,大家都非常关注本轮油价调整的结果。现在许多车主都在询问今天92号汽油的价格。来自相关部门的消息称,迎来成品油价格再次上涨。成品油价格上调后,92号汽油价格为5.66元/升,而95号汽油价格又回到了6元的时代。?
? 众所周知,中国油价首次上涨,七月份的首次油价调整。那么,油价是涨了还是跌了?令所有人失望的是,今年油价上涨了两次。 根据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要求,根据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汽油、柴油零售最高价格每吨上涨100元;89号汽油由每升5.24元调整为5.32元,增长0.08元;92号汽油由每升5.60元调整为5.68元,增长0.08元;95号汽油由每升5.96元调整为6.05元,增长0.09元;0号柴油从每升5.23元调整到5.31元,增长0.08元。根据一般家用汽车50L油箱的估计容量,加满一箱92号汽油要花4元多。?
? 各零售成品油企业可以在不超过零售最高价格的前提下,自主设定具体的零售价格。汽油和柴油的最高批发价,如在合同中约定由供应商分配给零售企业,应按最高零售价每吨300元扣除;合同未约定交货的,按最高零售价确定,即每吨扣除300元及运输杂费(最高零售价的1%)。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经历了13轮价格调整,呈现出?两涨三跌八困?的趋势。起伏之后,汽油累计下降1630元/吨,柴油累计下降1570元/吨。
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挂钩,受原油供需等因素影响。对于下半年原油走势,很多人都非常担心它会涨还是会跌。油价仍有进一步上涨的空间。例如,年初低于30美元的原油价格在未来几年将很难见到。原油价格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供应
由于原油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在新的大型油田被发现之前,原油只会被开采得越来越少。因此,从长期来看,原油价格很难长期保持在低位。
2.要求
由于疫情的影响,石油需求在一段时间内大幅下降,导致原油价格大幅下跌。随着中国,等亚洲国家全面恢复生产,石油需求已逐渐恢复正常水平。作为各种化学品的原料,即使新能源的发电量大幅增加,对原油的需求仍将继续上升。
3、地缘政治和战争因素
世界并不太平,许多地方都有热点事件,这可能会给原油的供应和运输带来麻烦。因此,许多石油消费国都在囤积原油,这在支撑油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国家油价下调!油价能回到6元时代吗?
在经历了今年国内油价“十涨一跌”之后,国际原油价格迎来了今年罕见的“5连跌”。布伦特原油从125美元/桶的最高点下降至111美元/桶,创下6月份以来油价新低,预计国内成品油价格在下一个调整窗口也会迎来年度的第二次下跌。可能许多人都在幻想着,这是一个开始,油价或许已经见顶,不久就会掉头向下,重返“6元时代”。
油价还能回到“6元时代”吗?答案是中短期内适度回落是可能的,但大概率是不会回到6元的起点了。
先从国内看,要知道,这些年国内油价的调整规律就是国际原油涨价,国内成品油就涨价;国际原油降价,国内成品油就小幅降价或者不降价。
看看2008年的时候,国际原油价格最高去到147美元,那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才是每升6元左右。如今国际原油价格不过是冲到120美元一线,但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向10元/L冲刺了。
为什么?专家给出了权威的解释,不是现在的油价太贵,而是因为2008年那个时候我们国内的油价太低了,国内的“三桶油”都是亏损经营的,都要靠政府巨额补贴活着。所以才有了后来的成品油调价机制,慢慢让国内油价与国际接轨。即便如此,如今的“三桶油”虽然经营状况有改善,但仍然还是在亏损边缘的。
因此,借着这一轮油价上涨的势头,正好可以对国内偏低的油价做出调整。油价起起落落是正常的市场调整,可以回到“不太贵”的8元、7元时代,但不太可能回到“超便宜”的5元、6元时代。
从国际上来看,全球的通胀、美联储加息、俄乌战争等等因素都在助推着国际油价在高位运行,有下跌的可能,但没有回到原点的动力。
目前的国际原油市场,需求大于供给。俄乌战争爆发后,俄罗斯这个重要的石油生产输出国被强行逐出了国际大宗市场,导致国际油价走高。
美国虽然有着丰富的页岩油资源,一度依靠页岩油将国际原油价格上限降至每桶120美元。但美国国内目前通胀和加息压力高企,让页岩油生产商根本没有动力去进行扩产,不扩产就稳不住原油价格。
中东的兄弟们手握着原油储备静观其变,欧佩克在石油减产计划上还没松口,就等着跟太平洋对岸谈条件。
这样的国内国际形势条件下,想要国内油价回到6元时代,除非出现重大变故导致全球石油需求迅速大幅缩减,就像2020年疫情首次爆发时一样,进而国际原油价格重挫,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别忘了,我们国内油价调整还有一个保护机制。当国际油价低于30美元时,国内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就会触发下跌保护,也就是说原油价格即使继续下跌,国内汽油价格也不再下跌。因此,油价回到6元时代是完全不可能的!
国办发2006 19号文件
《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有关意见的通知》,既国办发[2006]16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为缓解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的矛盾,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经批准,决定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并同步出台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其他成品油出厂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出厂价格水平见附表一。其他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供渔业、林业和农垦三个专项部门的汽、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供军队用油出厂价格执行,暂不上浮。供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专项用汽、柴油价格在供军队用油出厂价基础上,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同期市场零售价浮动水平协商确定。
(二)将汽、柴油出厂价与零售基准价的价差每吨缩小50元,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150元。为补偿炼油企业执行欧Ⅲ排放标准而增加的成本,北京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60元和340元。调整后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水平见附表二。
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基准价执行,暂不上浮。
(三)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在执行配送制的地区,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未执行配送制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合理确定批零差率的低限。
(四)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放开化肥用重油价格。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06年3月26日零时起执行。
(六)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将调整后的汽、柴油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抄送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汽、柴油的零售基准价及规定的浮动幅度,以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制定的汽、柴油具体零售价。
二、落实好有关补贴及配套措施
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6]1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成品油价格调整,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机制和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妥善处理成品油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
(一)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措施,妥善解决成品油调价对农业、渔业、林业以及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中央财政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资金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其中,对种粮农民将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通过综合直补予以补偿,具体方案由财政部另行公布。
按决定,自调价之日起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征收特别收益金。具体由财政部另行通知。
(二)各地要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及社会承受能力,研究并适当调整公路客运、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和出租车运价,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促进运输业健康发展。
(三)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适时启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集团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各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要加强对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生产、运输和市场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二)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运输,切实保证市场供应,特别是做好敏感地区的成品油供应工作。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并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三)各地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的宣传工作。宣传的重点是,应对国际市场高油价,理顺成品油价格关系,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宣传稿,供各地传达和宣传时参考。
北京市要做好实施欧Ⅲ标准后有关价格变动的解释工作。
(四)各地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测,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保持社会的稳定。各地要在3月27日下午5点前将方案出台后的成品油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委(价格司)。遇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附表:一、成品油出厂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油价的问题
燃油税掩盖油价下降呼声 元旦前百姓每天多付5亿元
12月5日傍晚,发改委等4部位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至此燃油税“择机”14年后终于正式露面,本次征求意见日期截至12月12日,自公布之日至征求意见截止仅有7个自然日,征求意见之后,四部委将根据征求的意见形成正式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对于燃油税税额确定的方式,《征求意见稿》里的内容是: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各方对此方案有赞同的有批评的,各方各面的影响都有被提到,然而,有一种观点却格外让我关注,那就是:既然方案确定了,也就是认可了油价可以在目前的油价下再下调增加的税额的额度,也就是说汽油可以下调0.8元,柴油可以下调0.7元。那么既然这样,为何不立即先降价,然后到1月1日再执行新的燃油税政策?而让石油巨头继续“理所当然”地赚取这块超额利润
国际原油价格最近一段时间大幅下跌,从7月度最高点147美元跌到日前的最低40美元,然而国内的成品油价格自从6月20日调高之后就一直未能下跌,“要求成品油价降低”的呼声日益强烈。
那么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根据中国能源网执行副总裁、信息总监韩晓平的计算,按照今年11月国际原油期货价格降至53美元/桶为标准计算,国内的成品油的理论油价应为2.93元/公升。而2.93元/公升的理论油价,基本等同于2004年5月时的情况,实际上国内零售价格是3.46元/公升,这意味着如果现在油价降至3.46元/公升,目前,中石油、中石化至少能维持2004年5月的盈利水平。而实际上,2008年11月,中国国内平均油价是6.25元/公升,比3.46元/公升的价格,整整高了2.79元。韩晓平说,2.79元,就是中石油、中石化的“超额利润”。值得注意的是,2.79元中,不包括它们正常的利润和财政补贴。以保守的全国每个月耗油1000万吨计算,这就意味着每月有268.7亿元落入企业“口袋”。
回过头来看发改委等4部位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提到: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那么我们可以从数字背后来解读这一条款:
1、发改委承认了“目前成品油可以降价”这一社会呼声。因为燃油税开征后,现在的汽油价格中的0.8元和柴油中的0.7元将与之前的消费税一起划入税收范畴,不再属于油企。而这也就表明了发改委认同了在目前油价的基础上汽油和柴油分别降低0.8元/升和0.7元/升仍可以保证油企的合理利润。
2、发改委以“燃油税”的契机给予了油企额外的补贴,根据计算结果,这一数字接近155亿,相当于在发改委等4部位的燃油税征求意见的安排下,老百姓每天又要多花5个亿“补贴”油企。
会议11月26日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就说明,决策层在11月26日就已经认可了“目前成品油可以降价” 这一呼声,而燃油税现在公布的实施时间是2009年1月1日,整个12月份的31天时间,决策层完全是在“默认”油企赚取“政策利润”。在社会呼吁油价的声浪下,发改委用燃油税征求意见一事掩盖了成品油价下调的真实需求,而让油企名正言顺地获取“政策利润”,或者说是“变相补贴”。
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
1、汽油、柴油吨/升比
根据6月20日的成品油价调整方案,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
由此可以计算出官方汽油、柴油吨/升比(即一吨相当于多少升):
汽油吨/升比=(7540-5980*1.08)/0.8=1350
柴油吨/升比=(7040-5520*1.08)/0.92=1170
2、汽油、柴油月度消耗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数据,10月份全国汽油产量541.67万吨,柴油产量1177.68万吨。
12月数据参考10月数据。
3、油企的“政策利润”
根据汽柴油月度消耗量以及汽油、柴油吨/升比,油企的政策利润为:
541.67万*1350*0.8+1177.68万*1170*0.7=154.95亿
需要注意的是,这154.95亿并不是油企的全部利润,而只是油企额外享受到的属于燃油税范畴的“政策利润”,除此之外,油企的“合理利润”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因为按照53美元的国际原油价计算的成品油理论油价是2.93元/升,而去掉属于“政策利润”和现行燃油消费税之外的汽油油价仍高达5.25元/升,也就是说目前油企的“合理利润”的数字为2.32元/升,总的利润是多少就没必要再去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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