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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汽油价格92号-榆次今天的汽油价格

1.榆次摩托车牌子可以批吗

2.11月山西忻州+晋中限行时间区域

3.这些地方紧急寻人!

4.忻州限行通知最新2019山西国庆限行时间路段汇总

榆次摩托车牌子可以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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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摩托车号牌可以在网上选,可下载交管12123App予以办理,不上牌从11月8号开始要罚款,榆次摩托车牌子可以批。摩托车,由汽油机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两轮或三轮车,轻便灵活,行驶迅速,广泛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也用作体育运动器械。

11月山西忻州+晋中限行时间区域

11月,山西有两个城市会有交通管制,主要是因为重污染天气的缘故,好在交通管制的时间不是很长,只有5天而已,这几天开车的小伙伴们还是会注意一下,下面是具体信息。

忻州

根据省大气办《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年〕第9号)要求,按照《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决定于2019年10月31日12时至11月4日12时(96小时),在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采取限行措施,现将有关限行规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9年10月31日12时至11月4日12时(96小时)。

二、限行区域

忻府区、定襄、原平。

三、限行措施

10月31日12时起至24时,限行尾号为4的机动车辆;11月1日限行尾号为5的机动车辆;11月2日限行尾号为6的机动车辆;11月3日限行机动车辆尾号为7的机动车辆;11月4日0时起至12时,限行尾号为8的机动车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本限行规定的车辆采取非现场处罚措施,罚款100元,违法代码8012。

晋中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晋中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通告》的总体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在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9年10月31日12时至2019年11月4日12时

二、管制区域:

1、晋中市市城区:鸣谦大街(含)以南、凤栖大街(含)以北、锦东大道(含)以西、经西大道(不含)以东道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2、榆次区绿色示范运输区:秋郭线到榆次区乌金山镇高壁村、榆次区乌金山后沟村,沿旅游专线、中都北路、鸣谦大街、锦东大道到榆次丰润泽园区;沿北桥线、源高线,到榆次区东赵乡石羊坂村;沿源高线、石后线,到榆次区东赵乡后沟村;沿东后线,经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穿榆次区东赵乡康培苗木基地,沿顺城东街、环城南路、源东线、豆东线、新开路,到榆次区北田镇张胡村。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运输柴油、汽油、天然气危化品车外: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市城区国四以下(含)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3、市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4、榆次区绿色示范运输区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这些地方紧急寻人!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告

(2022年第78号)

关于晋中市榆次区阳性感染者

在太原市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8月26日,晋中市榆次区报告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系山西诚信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员工。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其在太原市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8月22日

6:38在晋中市榆次区天河站乘坐901支线;

7:15在并州南路狄村站换乘52路公交车,在迎泽西大街前进路口站下车,步行前往单位(山西诚信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上班;

10:00在单位开会;

18:00步行到迎泽西大街前进路口站乘坐52路公交车;

18:54在并州南路狄村站换乘901主线前往晋中市榆次区。

8月23日

6:11在晋中市榆次区天河站乘坐901支线;

6:50在并州南路狄村站换乘52路公交车,在迎泽西大街前进路口站下车,步行前往单位,随后乘坐同事车辆前往清徐县凤仪街西延工程项目部;

10:00在清徐县凤仪街西延工程项目部开会;

12:00在清徐县凤仪街西延工程项目部食堂就餐;

17:30乘坐同事车辆返回太原,在北方种业下车换乘877Y公交车;

19:22在太榆路学府街口站换乘901支线返回晋中市榆次区。

8月24日

6:46在晋中市榆次区天河站乘坐901支线;

7:35在并州南路狄村站换乘52路公交车,在迎泽西大街前进路口站下车;

8:37在唐久便利店购早餐,后到单位上班;

18:00步行到迎泽西大街前进路口站乘坐52路公交车;

19:07在并州南路狄村站换乘901支线前往晋中市榆次区。

8月25日

6:48在晋中市榆次区天河站乘坐901支线;

7:38在并州南路狄村站换乘52路公交车,在迎泽西大街前进路口站下车,步行前往单位上班;

10:39到单位对面荣华大药房购风油精;

18:00步行到迎泽西大街前进路口站乘坐52路公交车;

19:04在并州南路狄村站换乘901支线前往晋中市榆次区。

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7日

平定县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2年8月26日,接山西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协查函,平定县1人为新冠肺炎阳性检测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现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将该密接人员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8月25日6∶54从站乘坐2路公交车(晋C00066D)到城区政府,7∶30转4路(晋C01513D)到城南皮肤病医院下车,8∶00左右步行至万通快捷酒店上班,16∶00-16∶20左右步行在三院进行核酸检测,后返回酒店;下午下班后步行到城南皮肤病医院附近,17∶52乘坐22路(晋C01579D)公交车到市政府下车,18∶10在市政府乘坐2路公交车(晋C00003D)于19∶00左右到平定金源国际车站下车,后步行回家,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请上述时间段与该密接人员有行动轨迹重叠的人员,立即联系当地疫情防控办或主动向属地村(社区)进行报备,并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构筑全县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固防线。

联系电话:

0353-6062636 阳泉市平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0353-8188115 阳泉市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0353-2165157 阳泉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0353-5678973 阳泉市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0353-6696001 阳泉市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阳泉市平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7日

原平关于紧急寻找与原平市

密接者同时空轨迹交集人员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2年8月25日,原平市收到山西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密接/次密接信息管理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初筛阳例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同时段)协查信息,迅速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24日10:00左右,该密接人员自驾从保德上高速,约11:11到达岢岚服务区,期间去过卫生间(佩戴口罩),停留约5分钟离开,约12:10从奇村走ETC出高速,到下王庄王师傅饭店就餐(工作人员有2人,微信付款时间:13:17),后到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斜对面取车,然后到平安西大街京标石化加92号汽油,接触1人(微信付款时间:13:43),到大厅开发票(工作人员有3人),14:30左右回到家中,16:30左右从家出发与朋友自驾车到152处加油站附近,与人交谈约10分钟,17:50左右到班村粮食局车队宿舍三单元楼下车外等候,做短暂停留后与朋友到新华街门楼斜对面快递点取快递,但本人未下车,18:30左右回到家中,未外出。25日一天居家未外出。25日18时38分由救护车送达原平市方舱隔离点。

考虑到与密接者接触存在感染的风险,提醒广大群众,在上述时间段与该密接者处于同时空、同空间有轨迹交集的人员, 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报告,配合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做好相关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味)觉等异常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个人防控措施。

原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宁武:关于两名密切接触者

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2年8月25日,宁武县防控办接忻府区防控办协查函,该函显示高某某、张某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报后,县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和消毒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该两名密切接触者为同行人员,目前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将该两名密接人员在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8月24日

13:17自驾从奇村下高速,走忻汾旅游公路,15:40左右直接到华润电厂。

18:55自驾离开华润电厂。

19:12自驾到县公安局对面豆花鱼火锅就餐。

21:40离开豆花鱼火锅店。

22:04自驾到兴华光明眼镜店买眼药水。

22:10左右自驾到尚客优酒店,再无外出。

2022年8月25日

尚客优酒店无外出。

9:20负压救护车转运集中隔离点。

请与该两名密切接触者在以上时间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7日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主动出示五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感染风险。

宁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25日

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告

(2022年第10号)

2022年8月24日,忻府区对省外入忻人员在高速卡口落地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一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该人员8月24日在岢岚高速服务区有活动轨迹,凡在8月24日10:50—12:00有过岢岚高速服务区经历者,请迅速与所在乡镇和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到岢岚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必惊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忻州限行通知最新2019山西国庆限行时间路段汇总

国庆节期间,山西有依稀城市会有限行哟,大家在出行的时候要注意,这些限行路段要记得绕行,这一次限行的不只是一个城市,当然还会有其他的城市,大家随着小编一起去看看。

忻州市

1、城区内部分号牌限行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忻州市决定于2019年9月25日0时至10月3日0时(192小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忻州城区内除大中型客车、出租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外,采取部分号牌限行措施(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9年9月25日0时至10月3日0时(192小时)。

二、限行区域:东起北同蒲铁路线,西至牧马路,南起南环街,北至旭来街。

三、限行措施:

(一)2019年9月25日限行尾号为5的机动车辆;

2019年9月26日限行尾号为6的机动车辆;

2019年9月27日限行尾号为7的机动车辆;

2019年9月28日限行尾号为8的机动车辆;

2019年9月29日限行尾号为9的机动车辆;

2019年9月30日限行尾号为0的机动车辆;

2019年10月1日限行尾号为1的机动车辆;

2019年10月2日限行尾号为2的机动车辆。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限行的车辆,由支队指挥中心进行非现场处罚(监控)录入,罚款100元,违法代码8012。

(三)除保障城市重点工程的拉运渣土车辆(全密封运输)通行外,其他拉运沙石和渣土的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全部实行禁行。

(四)严禁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五)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

(六)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七)在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八)辖区交警大队要切实加强城区外围管控力度,严禁运输煤焦车辆、大型货运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无牌无证车、摩托车和有通行证的渣土车进入市区。同时要对因未接到通告或不怕处罚违反单双号闯禁行的车辆进行拦截,并告知驾驶人员限行规定和公安交警部门正在抓拍处罚,劝其驶离禁行区域,对不听劝阻的可以采取现场处罚的方式:罚款200元、记3分进行处罚,处罚代码1344。

2、关于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国庆节”小长假期间,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五台县、繁峙县籍车辆景区禁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9年10月1日00:00起-10月7日24:00止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行政管辖区域内道路:即长原线(石咀高速口至石咀加油站)砂石线(石咀加油站以北至北线收费站),台豆线(西线收费站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

(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公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关于对进入五台山景区的五台县、繁峙县籍车辆实行临时交通管控的公告

2019年“国庆节”小长假期间,为给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五台山风景区交通承载容量和实际情况,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国庆节”期间对五台县、繁峙县籍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禁止驶入景区。景区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车辆在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后办理通行证方可通行。

一、交通管控时间

2019年10月1日00:00起-10月7日24:00止

二、管控区域:

五台山景区行政管辖区域内道路,即长原线(石咀高速口至石咀加油站)砂石线(石咀加油站以北至北线收费站),台豆线(西线收费站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相关处罚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阳泉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市将于2019年9月27日举办阳泉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大型歌会。为确保歌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决定对会场周边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区域:市体育场

二、封闭时间:2019年9月27日12:00——歌会结束

三、禁行车辆: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和停放(持通行证车辆除外)

停放在上述区域的车辆请于9月27日12:00前驶离。预计27日17:00——20:00为出行高峰期,南大街体育馆周边路段交通压力大,途径该路段的车辆可选择义泉街、义白路、德胜东街、桃南东街进行绕行。

以上规定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届时周边单位、企业、住户请提前合理安排出行事宜,采用乘公共交通工具结合步行出行,严格遵守交通管制规定,服从执勤民警指挥。

晋中市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榆次区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按照《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总体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在榆次区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9年9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2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1、晋中市市城区:鸣谦大街(含)以南、凤栖大街(含)以北、锦东大道(含)以西、经西大道(不含)以东道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2、榆次区绿色示范运输区:秋郭线到榆次区乌金山镇高壁村、榆次区乌金山后沟村,沿旅游专线、中都北路、鸣谦大街、锦东大道到榆次丰润泽园区;沿北桥线、源高线,到榆次区东赵乡石羊坂村;沿源高线、石后线,到榆次区东赵乡后沟村;沿东后线,经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穿榆次区东赵乡康培苗木基地,沿顺城东街、环城南路、源东线、豆东线、新开路,到榆次区北田镇张胡村。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运输汽油、柴油的车辆外,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市城区国四以下(含)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3、市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4、绿色示范运输区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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